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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因未备案被要求关闭的网站处理通告 |
尊敬的客户们: 接通信管理局要求,部分网站因为没有通过备案而强制要求关闭网站对外发布。 因为未备案被关闭的网站客户,尽快到信息产业部网站提交备案申请(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)或申请由我公司的代理备案;具体步骤,在产品控制面板里有 "主机备案" 功能, 提交您的备案信息,我们的备案专员,将尽快为您提交备案材料。 因未备案被关闭的网站,只有再通过了正式备案审批后方可打开。因政策因素所致,再此给客户造成的诸多不便敬请谅解!更谢谢您举一时之劳,轻松完成备案信息提交,我们将更高效地为您完成代理备案服务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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